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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临、跨(拦)航道建筑物许可(交通系统)
受理机构:舟山市办证中心港航窗口受理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邱美霞、傅平平、厉红卫
联系方法:0580-2053745
服务对象:企业和个人
办理时限:承诺工作日 15天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14条
受理条件:
1.建筑物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2.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格 3.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 4.建筑物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
材料明细:
1. 《临、跨、拦航道建筑物审批表》4份
2. 1:500―1:1000水深图、建筑物平面设计图(航道有关部分)4份
3. 经济综合部门批准文件4份
4.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小型建筑物可提供技术方案论证报告)4份
5. 书面申请文件4份
6. 岸线使用批复或书面意见4份
7. 涉及桥梁要提供海事、驻军单位书面意见4份
办理流程:
申请人→港航窗口(定海区航管所管辖范围)→定海区航管所审核→ 市航道处工作部门审查→局领导及被授权人审批→定海区航管所→ 港航窗口交付。
流程图:航道流程图-审核及审核.DOC
表格下载:
网上受理:http://www.zsbz.gov.cn(舟山办证中心网站)
结果查询: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