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期在海口辖区停航的船舶有了专门的临时锚地。4月16日,海口海事局出台了《海口海事局辖区长期停航船舶安全管理措施》,划出秀英港7号锚地,海口新港内锚地作为长期停航船舶锚泊临时锚地,明确了船舶进出临时锚地程序,并为长期停航船舶建立档案。
据了解,拟停航1个月以上的船舶为长期停航船舶。受金融危机影响,从去年开始不少船舶停航停产,主要集中在新港内锚地等,最多时达到80多艘,目前仍有20艘左右停航泊在锚地。一直以来,海事部门通过不断加强对锚泊船舶的管理,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目前,海南即将进入台风季节,为加强对辖区内长期停航船舶安全管理,确保长期停航船舶始终处于适航状态,保持应对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的能力,海口海事局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了这一措施,以进一步规范管理长期停航船舶。
为长期停航船舶划出2处临时锚地,是根据辖区长期停航船舶锚泊需求而实施的,以确保船舶锚泊安全,同时减少对正常营运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影响。根据这一规定,有关海事处都加强了巡航检查,确保良好的船舶锚泊秩序和锚泊环境,查处并纠正船舶违法锚泊行为和违反防污染管理规定的排放行为,防止锚泊船舶妨碍其他船舶正常航行。
同时,新规还明确了船舶进出临时锚地程序,建立了长期停航船舶档案。要求有关海事处对长期停航船舶锚地巡航时,如发现锚地资源紧张情况应及时通报指挥中心。有关海事处将建立长期停航船舶档案,内容至少包括船舶基本资料、锚泊期间配员情况、以及船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并以周报形式上报辖区停航船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