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长峙引航总基地工程项目(下称本项目)由舟山市发改局(舟发改投资 [2009]102号文)批准,舟山港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本项目的业主,负责本项目的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决定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500吨级引航艇专用码头2座(共计5个泊位)及引航所需的陆域配套设施。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500吨级引航艇专用码头2座(共计5个泊位)及引航所需的陆域配套设施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专题报告等。
三、勘察和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提交施工设计图、施工招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技术规范。
(3)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2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5)设计阶段科研:与设计进度相协调。
四、资质要求
凡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勘察设计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符合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设计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于2009年8月5日至8月11日,每天8:30 -11:00时和14:30 –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须交易员)、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交易员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水务大楼二楼)洽购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含工可资料),售后不退。
注:办理交易员证所需资料证件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或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56。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向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办理投标单位网上注册手续,点击以下网页:http://www.zsztb.gov.cn/jsxm/default.asp 进行注册登记,并在报名前提供与登记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一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五、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 年8月 26 日 9:00 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水务大楼二楼)。
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交易员(并随带交易员证和身份证)以及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随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出席。
八、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为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期2个工作日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名称及帐号为:
招标代理人开户名称:舟山市中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新城支行,帐号:1206022419000013037。
招标人:舟山港务管理局
地 址:定海港码头1号港务大厦
联系人:杨坚刚
电话: 0580-2067236
传真:0580-2067290
招标代理人名称:舟山市中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洲华府16幢4单元101室
联系人 :郭颖 郑小燕
联系电话:13957209558(交通虚拟号:599558) 0580-2189255
传 真:0580-2189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