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市管《船舶营业运输证》到期换发
受理机构:浙江省港航管理局、交通部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傅平平、厉红卫
联系方法:0580-2053742、2053542
服务对象:企业和个人
办理时限:1.承诺工作日 4天 2.4个工作日内窗口发证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5条
受理条件:
接受咨询及受理或不予受理该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一口说清”“一纸说清”“一次说清”办理程序,对不予受理的事项则应书面告知理由。该事项经窗口受理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
材料明细:
1. 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表
2. 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复印件
3. 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
4. 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5. 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6. 水运企业委托经营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表复印件
7. 船舶营业运输证原件
8. 符合证明复印件
9.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复印件
10. 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11. 船舶安全管理协议
办理流程:
申请人---港航窗口受理---审核---市处领导或被授权人核准审批---发证
流程图:营运证流程图.DOC
表格下载:
网上受理:http://www.zsbz.gov.cn(舟山办证中心网站)
结果查询: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