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市管《船舶营业运输证》变更
受理机构:舟山市办证中心港航窗口受理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联系人:傅平平、厉红卫
联系方法:0580-2053742、2053542
服务对象:企业和个人
办理时限:1.承诺工作日 4天 2.如审核同意后4天内上报省厅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1.《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5条、 2.国务院决定(500项)135 项。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1. 船舶改建合同
2. 《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及复印件
3. 原《船舶营业运输证》
办理流程:
申请人→港航窗口受理、初审→市航运管理处工作部门审核→市处领导或被授权人核准报省交通厅或转报交通部审批、发证。
流程图:营运证流程图.DOC
表格下载:
网上受理:http://www.zsbz.gov.cn(舟山办证中心网站)
结果查询: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