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港航〔2010〕17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舟山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春运即将来临。春运时间从2010年1月30日起至3月10日止,为期40天(节前15天,节后25天)。2010年春运是我市跨海大桥通车的第一年,舟山水路交通格局将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舟山至上海、鸭蛋山至宁波白峰、定海至金塘、普陀山至大榭等航线的客流将明显萎缩,朱家尖至普陀山线客流量将会大幅上升。预计全市水路旅客运输量会达到236.48万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33.3%;车流量会达到15.235万辆,会比去年同期下降40.4%;周转量5283万人公里,比去年同期下降28.5%。为切实做好我市水路春运工作,结合我市港航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春运作为交通运输部门年初的重点工作,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圆满完成春运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10春运工作的主题是“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各单位必须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大事情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要根据2010年春运工作新情况、新特点,提早制定落实工作计划、春运方案,从早、从严、从难对春运工作做出全面周密的部署,加强协调,建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组织上自上而下形成完整的指挥联系协调网络,确保在思想教育、组织指挥、运输工具、通讯调度、应变措施、检查监督等方面得到落实,克服任何麻痹和松懈情绪。
为做好全市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局成立了春运领导小组,落实了春运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各单位也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工作部门和职责,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掌握动态,及时、妥善地处理发现的问题。
二、密切掌握客流动态,科学组织春运运力,确保春运和谐有序
我市水路春运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在春节前后和大风前后的客流高峰期,主要特点是客流单向性突出,阶段性明显,流时集中,流向变化较大,短时内客流高峰旅客疏运有一定难度,特别是9级大风时可航行的客渡船较少,春运运力调配有较大困难。尤其今年是跨海大桥开通后第一个春运,对客流规律掌握尚需一段时间,突发性、应急性情况会增加,市内岛际交通也将会更加繁忙。2010年春运,全市可投入客船139艘、32387客位(48艘渡船、4823客位除外),总体运力基本可以满足客流需求,个别航线客流高峰期仍需要安排加班运力和临时调整。因此,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了解重点航线的客流流向、流量和流时,认真做好客流预测分析,合理安排疏客运力,必要时要组织专题研究,完善和部署落实重点口子春运高峰期的疏客方案。对本辖区范围内易形成客流高峰的口子、线路及其形成时间应建立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和完善恶劣气候条件影响下,部分航线中断及由此产生突发性客流高峰和节日期间重点口子客流高峰的运力调配应急预案;落实对舟山跨海大桥封闭应急疏客运力调配预案。同时要加强春运动态跟踪,根据不同天气状况安排调配加班运力,加强通气、协调、落实,确保及时疏客。
岱山分局要及早落实正月初一岱山至普陀山进香旅客疏运的运力安排方案;普陀分局负责落实全区运力协调工作及普陀“金三角”区域节日高峰期的运力安排方案;定海分局要重点督促落实跨海大桥突发性封桥后鸭白线、镇海至金塘线、金塘至定海线的应急疏客预案,并积极加强与岱山、嵊泗分局的沟通联系,负责落实三江至岱山、嵊泗各种气象条件下的疏运应急方案。
各港航分局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春运预定计划,对航班变动要及时报备,跨县(区)的客运航线临时加班或撤班必须报市局春运办同意后方可实施。在重点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节日市场供应和重点物资的运输,尤其要加强煤炭、成品油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确保煤炭运输和市场稳定,保质保量完成春运任务。
三、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春运工作安全为先
春运既是港航管理部门阶段性工作任务,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春运工作安全为先,舟山作为全国水路客运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尤为重大。春运期间气候相对恶劣且客流集中,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更多,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强化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网络,完善防控机制,把春运安全作为“平安交通”的头等大事来抓。
各港航分局要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尽快落实春运安全检查工作,原则上在本月20日前完成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渡运企业、客渡运船舶、客渡运站点、危险品经营码头及专业煤炭装卸码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春运前整改完毕,市局将适时派出安全检查督查组,对各分局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的督查落实。
由于春运安全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市局也已与舟山海事局进行沟通对所有参运船舶实施全面联合安全检查。各港航分局要按照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抓紧落实责任分工,由分局运管部门组织落实客渡运企业、客渡运站点春运安全检查工作,按市局春运安全检查规定认真检查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春运的准备工作;各港航分局抓紧与辖区各海事处衔接,由船检所参与对全市所有投入春运的客渡运船舶的船况是否完好、相关证书是否齐全、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全面检查;由分局港政部门组织落实辖区内危险品码头、专业煤炭装卸码头春运安全检查。
各港航分局要督促辖区内各船舶单位抓紧做好对客运船舶的维修保养和设施设备的更新,以确保已有运力足额到位。要求各参运船舶参加春运前必须进行船舶消防救生演习,发现有事故隐患的,要做好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严禁不适航的船舶投入春运。
要加强对危险货物经营码头、春运物资装卸量较大的码头要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严格危货作业审批,督促企业在春运期间加强现场作业监管,严格执行船舶靠泊等级规定,遇大风时要及时停止码头作业,以确保码头和船舶的安全。特别要督促各单位做好冬季防寒流、大风及防滑、防冻工作,落实预防措施。要严格落实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狠抓事故隐患的查挖及其整改落实,在重点抓好水上客运的同时,对辖区内的货运企业也要进行抽查和监管,防止超载、冒险航行、无证搭客和防火防爆,确保春运安全生产。
在春运前,各港航分局要组织人员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港航分局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关台帐。市局各职能处室要主动做好春运安全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
四、加强现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有序畅通
各港航分局、各部门要重抓客运秩序的源头管理,加强客运站点现场监督。要根据历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高峰期、高峰点的重点区域,特别是对普陀山、半升洞、朱家尖、高亭、三江、嵊泗、沈家门墩头等站点,要组织力量加强现场管理,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定任务”,落实责任制。特别是在大风前后及春节“黄金周”期间,更要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加大对超载运输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报各相关单位,坚决制止超载、超风、非客船搭客行为。客流高峰期间领导一定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和加强巡视督查,要随时了解气象状况,密切跟踪春运工作动态,随时掌握和了解春运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畅通有序。
各港航分局要密切保持与乡镇政府及时沟通,指导、督促、加强对乡镇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乱章行为,严禁渡船超载超风和非客船搭客。
各港航分局要督促、检查、落实对各客运单位的春运工作。要求各客运站点做好禁带危险品的宣传和查堵工作。要在客运码头、渡口、船舶张贴安全宣传标语,设立宣传窗,宣传防火、防爆和救生知识,落实危险品专人检查制度、具体的危险品查堵职责和措施。要明确事故(情况)报告制度。各客运站点与客运企业间要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发生旅客压港情况,立即报告,严把售票关、检票关、危险品检查关和旅客上下关,禁止售票和检票中超员,要有专人维护码头与旅客上下秩序,要做好候船室和运输工具的消毒和通风工作,防控疾病流行。协助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加强船站等公共场所的治安和防恐管理工作。各客运单位要加强对码头的现场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切实采取措施制止非客船靠泊和搭客。
五、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运输服务,确保春运优质便捷
各客运站、船舶单位要切实将春运服务作为文明窗口、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载体,认真落实各项服务制度、服务措施,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理念,规范操作,提高服务质量,真心诚意地搞好运输服务。
各港航分局要设立春运热线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春运期间旅客投诉的乱涨价、乱收费等问题,要逐一登记核实查处。
六、 认真做好春运统计、宣传和总结工作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2010年春运统计工作和简报编写宣传工作,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加强对港航企业的正面宣传报道。春运结束五天内,各单位要将春运总结上报局春运办。
各单位要在1月20日前将春运组织机构、工作部门、值班电话、值班安排、运力应急安排方案、统计报道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局春运办,传真:2067015。
附件:1.春运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2.舟山市港航管理局春运安全督查计划
3.客运站点旅客进出口情况表
4.2010年水路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
二O一O年一月十五日口口口口
附件1
春运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局春运领导小组
组 长:傅良国
副组长:任海勇、黄海运、张军华
成 员:顾力波、陈燕娜、黄海鸥、许岳维、沈跃、俞展伟、周军、黄兵年、陆拥军、孙丹红、胡铁军、夏松祥
春运办设在航运管理处,春运办主任:黄海鸥
局春运值班电话:2067173、2067285
白天:2067015(传真)
夜间(含午休、双休日): 2067222
二、局春运工作职责
春运办:联系电话:2067173、2067285、2067015(传真)、2067222(夜间)
(一)负责全市水路春运运力的安排落实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全市水路春运质量投诉;
(三)负责处理全市水路春运的日常事务;
(四)负责统计上报春运各类报表;
(五)及时准确地向春运领导小组汇报春运工作情况并落实好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局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组织人事处、监察室
负责对水路春运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2067213、2067209
(二)船检处
1.负责指导、督促、参与春运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2.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和救助工作。
联系电话:2067099、2067059
(三)规划建设处
1.负责局属在建工程安全检查;
2.负责码头设施抢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联系电话:2067233、2067236
(四)安全监管处
1.负责布置、落实、督促港航企业的春运安全检查工作;
2.负责港航企业的安全监督工作;
3.负责港航企业安全事故的协查和处理工作;
4.协助做好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联系电话:2067256、2067827
(五)港政管理处
1.负责指导、督促港口企业春运安全检查工作;
2.负责对港口经营市场的监管工作;
3.负责港口保安设施的检查工作;
4.负责落实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的指导和监督。
联系电话:2067152、2067155
(六)办公室
1.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并编制春运简报;
2.负责安排春运工作用车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2067192、2067022
(七)港口指挥中心
1.负责组织协调春节重点物资疏港保障工作;
2.负责春运夜间值班,并及时向局春运办汇报有关事宜。
联系电话:2067222、2067224
(八)航道管理处
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航道畅通工作。
联系电话:2067240、2067239
(九)执法支队
负责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章行为。
联系电话:2067176、2067175
(十)行政审批处
负责投入春运运力营运证的核发、上报工作
联系电话:2053745、2053742
附件2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春运安全督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保障春运期间港航安全生产,根据局制订的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春运督查计划。
一、春运工作检查重点
重点是全市水路客运服务企业、危险货物装卸企业,煤炭码头港口企业(六横煤电、朗熹电厂、老塘山港区等),有驶往上海港黄浦江核心管制区(黄浦江南浦大桥至川杨河口下游100米,大约3.9海里)的货运装船码头企业和投入春运的客运船舶。
二、春运工作检查原则
春运工作检查应结合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开展,由各港航分局、岙山港航管理检查站负责,市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检查原则分工如下:全市水上客运服务企业检查由分局运管部门负责;危险货物装卸企业、煤炭码头港口企业由各分局港政安全部门负责;有驶往上海港黄浦江核心管制区的货运装船码头企业和其它货运企业由分局执法大队负责;投入春运的客运船舶由分局船检部门衔接当地海事管理部门共同进行检查。岙山港航管理检查站负责辖区内港航企业的各项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安排
1月15日-1月20日,各港航分局将检查结果于1月22日上午10点前书面报市局安全监督管理处。
四、市局督查组分组安排
督查分成五组,按行政区域划分,投入春运的客运船舶安全的检查衔接工作由市船舶检查处负责督查。
编号 | 组长 | 成员 | 负责范围 |
第一组 | 任海勇副局长 | 许岳维 | 嵊泗 |
第二组 | 张军华副局长 | 施红兵 | 定海 |
第三组 | 陈维琦 | 吴文琦 | 普陀 |
第四组 | 黄海鸥 | 李瑜 | 岱山 |
第五组 | 俞展伟 | 朱斌 | 全市投入春运的客运船舶 |
四、春运检查主要内容
(一)港口客运站点企业检查
主要检查春运和上海世博会安保准备工作。候船厅防火、防滑,停车场的秩序管理,实时监控、码头的救生和上下客等设备的配置;旅客行旅安全检查设备及制度落实情况,旅客车辆待渡区域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二)港口煤炭装卸检查
了解煤炭、矿石等散货装卸企业现有库存量,春运期间船舶进出港计划,码头设施的有效运行情况;极端天气状况下,应急计划的落实情况。
(三)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企业检查
春运期间,关系民生的包装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落实情况;落实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督促危险货物装卸企业加强对运往上海方向的货物的管理工作。重点关注2月13日至20日的危险货物作业计划安排情况。
(四)货物运输航运企业
重点检查春运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货运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所属船舶安全适航性的技术检查情况和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附件3
客运站点旅客进出口情况表
第 期(自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分类 航线 | 合 计 | 进 口 | 出 口 |
2010 | 2009 | +-% | 2010 | 2009 | +-% | 2010 | 200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其中: 吞吐量 | | | | | | | | | |
本表内容须以书面或传真报送,上报时间为每日上午9:00前
附件4
2010年水路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第 期 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 数 量 |
累计数 | 本期数 |
投入运力 | 客船艘数:/ 客位数:/ | 客船艘数: 客位数: |
客运量(万人/车) | | |
客运量为上年% | | |
周转量(万人公里) | | |
旅客周转量为上年% | | |
事故次数 | | |
伤亡人数 | 伤: 亡: | 伤: 亡: |
|
值班人: |
注:交通部010-65292638;省港航局:0571-88909321;市交通委:2285080;市港航局2067015
主题词:港航 春运 工作 通知
口抄送:浙江省港航管理局,舟山市交通委员会。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8日印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