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港航〔2010〕145号
各港航分局、岙山港航管理检查站:
为进一步加强“世博会”期间的水运监管,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水路运政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0年4月27日至2010年9月底。
二、检查对象:舟山港域内进行作业的营运船舶,重点检查为进出上海港的营运船舶。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船舶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营业运输证》;是否按核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是否有超载、超越经营范围行为;是否持有合法的运输单据、票证;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进出港船舶验证制度是否遵守;其他违反水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检查方式:营业性运输船舶的检查,可在比较集中的港口、码头、货源基地及各检查站点进行,采取陆上和海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应精心组织好本次检查活动。在检查活动开展前,应制定本航区的检查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进行文明执法教育。
(二)各单位应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指挥、调度,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发现违规违章行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执法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统计工作,并在10月1日前将总结材料和汇总资料上报市港航执法支队。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港航 运政 检查 通知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