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港航〔2010〕274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决定自2010年7月22日起对以下 17项审批、审查等项目整合至审批办证服务中心港航窗口办理:
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一)港口经营许可
(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
(三)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许可
(四)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许可
(五)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货运)
(六)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
(七)临、跨(拦)航道建筑物许可
(八)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审批(非深水岸线)
(九)船舶和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证书核发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一)港口工程开工备案
(二)船用产品检验
(三)船舶图纸审查
三、许可类工作事项
(一)临、跨(拦)航道建筑物许可
(二)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三)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发
(四)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许可
(五)建设项目使用港口岸线审批
接待地点:市行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三楼港航窗口(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南路126号)。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1:15,14:30—17:30,具体参照市行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港航 审批项目 整合 公告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