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6日,大连中石油油库爆炸事故发生后,市港航局迅速行动,结合近期安全工作重点,在7月2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港航系统开展“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在7月28日召开的港航系统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要求港航系统各单位、部门重点对港口油品装卸企业、水路运石运沙企业、水路液体危险品运输企业、靠泊3000吨级以下普通散货港口企业、有入沪旅客和货物的港航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
针对舟山港域超过1000万立方米油品储罐现状,市港航局在充分吸取“7.16”爆炸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港航局督查组督查后的反馈意见,组织港口危货、水工专家组,对重点港口油品装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帮助企业找出问题。专家组结合企业安全评价报告,重点从企业装卸安全监管情况;消除人体静电装置情况;油罐、输油压力管道、输油臂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报告情况;压力管道年度检查情况;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掌握散装危险货物的装卸特性及其相应装卸工艺标准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情况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问题由港航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同时,市港航局要求各港航分局按照上级有关“7.16”事故安全工作精神,分别负责对辖区港口油品装卸企业进行检查,将“百日”安全整治重点放在该类企业身上,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平台,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有效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