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船舶检验处开展了公告范围内油轮(即600载重吨及以上的现有油轮)的防污染双壳结构专项检验,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2009第52号公告)《关于发布提前淘汰国内航行单壳油轮实施方案的公告》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船舶(2010)230号)《关于执行提前淘汰国内航行单壳油轮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部海事局要求的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次专项附加检验工作,船检处对有关单位进行了宣传,并明确了此次专项检验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