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有关规定,舟山北太鱿钓已纳入远洋渔业管理范围。为鼓励发展舟山的远洋渔业,支持舟山渔业开展北太鱿钓,经研究决定,对运回舟山港的北太自捕鱿鱼的港口规费按我局1998年11月与舟山市海洋渔业局达成的《关于进口自捕鱼装卸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办理,即港口规费适当优惠,只收取货物港务费6.60元/吨。
特此通知!
舟山港务管理局
规费征收处
2004年7月1日